公务员和企业职工退休后死亡待遇
公务员,事业人员,国企员工去世后抚恤金什么标准呢?
抚恤金是为了补偿国家工作的公职人员,在其去世时,相关部分会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1、公务员的抚恤金标准:抚恤金数额一般都是本人生前的四十倍基础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
在职人员因病去世的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外,还有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这两项补偿。
注:请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以及当地规定。
1、因公去世
因公去世的人员,抚恤金的申领流程一般由用人单位走流程,家属只需要提供证明即可,一般需要提供的证明有: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1.机关工作人员40个月。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个月。
3.企业人员10个月。
说明,都还有安葬费,各地可能是有区别,3一6个月。以当地政策为准。
因工牺牲的高一倍。还有许多细节以文件为准。
抚恤金待遇,目前还是沿用过去的老办法,国家未来将逐步统一。
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年192号文件,从2011年8月1日起,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关于事业单位抚恤金待遇,依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年42号文件,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
国企退休职工,主要根据当地的企业退休人员相应的丧葬抚恤办法来确定。比如说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湖南省、河北省是按照全省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标准,养老保险缴费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最多不超过20个月。上海市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还有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
其实1991年国家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已经将所有职工都纳入到了养老保险制度。但是确实有关抚恤待遇一直没有理顺,这是牵扯到非常复杂的问题。
目前,我们的病故职工的抚恤待遇都是一次性的,并没有按家庭逐月进行发放(不过,家庭困难的还可以申请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相应的抚恤待遇,最初可以追溯到1951年和1957年的有关退休制度。
原先的抚恤制度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由于养老保险一直没有实行全国统筹,所以国家也没有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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